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环境监察 » 正文

生态环境部对2家排污单位严重超标排污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

日期:2021-08-24    来源:中国网  作者:辛闻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1
08/24
10:36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超标排污 环境治理 污染物排放

生态环境部网站截图。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关于对2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2021年第一季度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中,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坤泰热源厂和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城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存在屡查屡犯、长期超标问题。经研究,生态环境部决定对上述2家排污单位严重超标排污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

通知指出,请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督促有关地方和相关单位落实督办要求,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确保达标排放,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达到督办要求后,由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向生态环境部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严重超标问题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

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坤泰热源厂

基本情况:根据自动监测数据及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情况,该单位2021年第一季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累计90天。其中,颗粒物超标15天,二氧化硫超标88天,氮氧化物超标90天。

督办要求:对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整改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制生产。

督办期限: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二、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城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根据自动监测数据及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情况,该单位2021年第一季度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累计64天。其中,氨氮超标4天,化学需氧量超标64天。该单位上季度也存在严重超标情况。

督办要求:对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整改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制生产。

督办期限: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