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28日,河南省委第十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济源示范区开展了专项督察工作,并于2021年3月16日反馈了督察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结合济源实际,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责,综合施策,不折不扣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截至目前,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24项反馈意见中,22项已完成整改,2项按时序推进。
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始终坚持把做好督察整改工作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大机遇,作为增强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大事,始终把最高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硬的作风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整改中,济源示范区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系统、本行业紧密结合,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对照反馈意见,济源示范区积极整改,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蓝天保卫战方面,突出调好“四大结构”和落实“七个严控”工作;碧水保卫战方面,突出做好生活污水和饮用水源保护;净土保卫战方面,突出抓好防控和科研两个方面工作。重点区域、流域生态功能得到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济源示范区从4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部门联动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二是抓好安排部署。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列出了24项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同时,积极调度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各项任务部署落实到位。三是落实整改任务。认真抓好此次专项督察反馈的整改任务,建立台账,挂账督办,对账销号,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推动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行为。四是加强跟踪督查。持续开展督查,既督导企业,又对部门,片区、镇(街道)进行督察,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细。
下一步,济源示范区将进一步巩固督察成果,坚持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并举,在巩固前阶段集中整改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任务,及时组织现场核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通过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压实责任,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畅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网络新媒体等,鼓励群众举报,持续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整改、监督整改,形成整改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