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石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水利厅文件 以吉水保【2021】1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
2.2本工程共1个标段;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石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编号:HC-JLZB-2021-570;
招标内容:伊通满族自治县石场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3.04平方公里,治理侵蚀沟105条。建设内容有石笼沟头防护18处,石笼谷坊81座,植物谷坊37座,石笼护脚1070米,柳桩护岸9320米,石笼挡坎199处,沟壑造林5.30公顷,水土保持林28.50公顷,经济林3公顷,工程围栏12.69公里,标志牌15个,过水路面8处,直埋管10处,作业路3公里,宣传碑1座;
计划工期: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http://ggzy.siping.gov.cn/和www.jlssljsxx.com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两个网站均需下载);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需提交本单位在www.jlssljsxx.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时获取的下载验证信息码,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传递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9:00逾期传递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吉平宾馆2开标室)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四平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主,纸质投标文件为辅。(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完全相符)
相关事宜参考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四平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全程电子化的通知》。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http://ggzy.siping.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4-3211113、3211119.
5.3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等不特定因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应按国家及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酌情参加投标。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0日9:00
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吉平宾馆2开标室)
7.投标保证金
6.1保证金为人民币拾壹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账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孟祥雨
联 系 电 话:1550044455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人: 盛娜
电 话: 13500890251
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4--5081918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02807336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