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茅洲河流域(东坑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调蓄湖土地复垦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2.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包含招标方案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开标、入围、评标、定标等及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关的一切事务。
3.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0日
4.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18:00
5.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8.39万元。
6.结算方式:结算时,以所代理的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在30万元及以上时需下浮20%计取),其中施工类项目评标专家费按0.81万元/次包干,入围或定标专家费按0.51万元/次(7名专家)包干;次数以实际发生为准,最高限价9.8万元;最终以相关审核机构的审定结果为准。
7.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8.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9.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0.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②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③报价单。所提供的资料须控制在10页以内,且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9楼910室。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