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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1-11-1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1
11/10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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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危险废物利用 危险废物处置 生态环境保护

为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优化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科学规划布局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贵州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函,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和吸收。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所提意见建议请一并说明理由。

附件:贵州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

贵州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联 系 人:路艳梅

联系电话:0851-85511992

电子邮箱:373285462@qq.com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70号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

贵州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前  言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对于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工业强省战略的深入实施,全省涉及危险废物的企业明显增加,危险废物产生量和类别日益增多。截至2020年12月,已在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7366家,产生危险废物93.33万吨,涉及30类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和转出的危险废物量分别为34.5万吨和1.66万吨;全省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的核准经营规模总计258.3981万吨/年,实际利用处置量为46.97万吨;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的核准经营规模总计8.7348万吨/年,实际处置量为3.31万吨。

“十三五”以来,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和经营能力有一定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但在处置能力总体富余的同时部分危险废物类别利用能力短缺、工艺水平偏低、跨省转入量偏大、个别农村地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的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结构与布局有待优化。

2019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明确提出要“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为“十四五”期间进一步优化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水平,科学规划布局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推动建立“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的处置体系,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现状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与处置现状

(一)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现状

2020年,全省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共7366家,产生危险废物93.33万吨,涉及30类危险废物。

从类别看,产生量最大的是HW47含钡废物,占全省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52.8%;其次是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和,分别占全省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21.57%、10.62%、4.84%和2.74%。

表1-1    产生量较大的危险废物类别及产生情况表

排序危险废物类别产生量(吨)产生量占比(%
1HW47含钡废物492790.6652.8
2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1302.3921.57
3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9909810.62
4HW18焚烧处置残渣45164.194.84
5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25576.952.74

从区域看,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依次是安顺市、毕节市和黔东南州,分别占全省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28.00%、19.74%和15.57%;3个市(州)产生量占全省产生总量的63.31%。

表1-2    各市(州)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表

市(州)产生量(吨)产生量占比(%
安顺市261328.7228
毕节市187124.5820.05
黔东南州185274.7119.85
黔西南州103134.6211.05
铜仁市95310.6110.21
贵阳市51995.815.57
遵义市39651.634.25
黔南州7011.80.75
六盘水市1715.80.18
贵安新区711.450.08

从行业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占全省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53.78%。其次是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占19.81%,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占10.65%,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占4.97%,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占2.84%。

表1-3    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行业及产生情况表

行业名称产生量(吨)产生量占比(%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50187753.78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18483219.81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9940410.6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6417.94.9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6544.12.84

(二)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现状

截至2020年12月,全省共有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53家,核准经营规模总计258.3981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能力224.8450万吨/年、处置能力33.5531万吨/年;利用处置企业对工业源危险废物的实际利用处置量为46.97万吨。

自行利用处置方面,HW47含钡废物由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的数量最大,共计34.58万吨、占该类危险废物产生量的70.17%,主要方式是安全堆存至配套建设的钡渣库;其余类别危险废物由产生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的量较小。

(三)医疗废物产生与处置现状

2020年全省医疗废物产生总量为3.31万吨,排在前3位的分别是贵阳市、遵义市与毕节市,产生量分别占全省总量的25.06%、15.16%和12.04%;全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为100%。

截至2020年12月,全省共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企业34家,服务范围覆盖全省88个区县。核准处置能力8.7348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置能力0.3105万吨/年,高温蒸煮处置能力7.2198万吨/年,微波消毒处置能力1.2045万吨/年。

(四)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2020年,全省共批准跨省转入危险废物102.6万吨,实际转入34.5万吨;HW49其他废物、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31含铅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9含汞废物等5类危险废物转入量较大,合计转入31.44万吨,占转入总量的91.12%。危险废物转出总量为1.66万吨。跨省转入危险废物量是转出量的24倍。

二、主要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

(一)主要工作进展

1、利用处置能力不断提高

近年来,全省工业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可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实现了除HW15爆炸性废物以外其他所有类别工业源危险废物全覆盖;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总体富余,各市(州)均可对辖区内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自行处置。

2、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改善

一是建立并不断完善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初步实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单位经营记录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使其成为我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效抓手。二是发起并与川、滇、渝三省联合建立“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与“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资源整合,加强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环境管理。三是积极配合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等配套办法,制定并发布《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十个一律》,不断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体系。四是扎实推进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问题。

(二)存在问题

1、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不合理

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面,从总量上看,全省现有利用处置能力较为富余,但对于产生量大且产生区域集中的危险废物如HW47含钡废物和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对于全省普遍产生的危险废物如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以及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细化来源的二次铝灰(321-024-48)等,均存在利用能力缺口(见表1-4);各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容量已接近饱和,有必要为垃圾焚烧飞灰考虑可靠的处置去向。

医疗废物处置方面,虽然处置能力总体富余,但对病理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和药物性医疗废物,除贵阳市、黔南州可利用焚烧方式进行处置外,其他市(州)尚不具备上述医疗废物的处置能力。

表1-4    各市(州)2020年存在利用能力缺口的工业源危险废物情况表

市(州)存在利用能力缺口的危险废物类别利用能力缺口总量(万吨)备注
贵阳市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HW10多氯(溴)联苯类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2含铜废物、HW24含砷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3.04
遵义市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3含锌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4废酸、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3.57
安顺市HW04农药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9含汞废物、HW34废酸、HW47含钡废物、HW50废催化剂26.01其中含钡废物占92.66%
六盘水市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0.12
毕节市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31含铅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5.56
铜仁市HW03废药物药品、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1含铬废物、HW31含铅废物、HW46含镍废物、HW47含钡废物9.35其中含钡废物占87.96%
黔东南州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2含铜废物、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47含钡废物、HW50废催化剂17.61其中含钡废物占96.28%
黔西南州HW18焚烧处置残渣、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1含铬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HW50废催化剂9.93其中无机氰化物废物占99.81%
黔南州HW02医药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2、HW18焚烧处置残渣、HW34废酸、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50废催化剂 0.13
合计75.31——

*注:上表中加粗部分年产生量大于100吨。

2、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效率有待提高。全省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虽已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全覆盖,但受到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的限制,部分偏远乡(镇)、村医疗废物仍然难以实现及时收集、转运,还存在就地不规范处置的情况。

3、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工艺有待升级。部分类别危险废物现有利用处置工艺水平较低。如废矿物油的回收利用工艺普遍存在资源回收率低、产品质量差、遗留或新增危险废物等问题,有必要升级为分子蒸馏、薄膜蒸发等先进技术方法;铅蓄电池利用工艺存在电池破碎分选自动化程度低、生产过程连续性差、“两高”问题严重等,应升级为自动化破碎分选装置、连续熔池熔炼炉等先进装置;医疗废物处置中目前占主导的高温蒸煮和微波消毒工艺相对于焚烧工艺来说,“减量化”效果不佳、可处置的医疗废物类别不全。

4、危险废物跨省转入量偏大。相对于转出我省的危险废物数量来看,跨省转入的危险废物数量偏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转移过程的生态环境风险,增大了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难度。

5、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有待加强。我省规范化的危险废物管理起步晚,历史欠账较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不足;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核发后的许可证缺乏有效监管,执法人员配备不到位、执法能力不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考核或评估退出机制尚未建立。违法收集、运输、贮存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部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吻合,影响信息管理系统汇总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到2025年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实现我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

二、基本原则

1、深化改革,政策引导。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口设置“四合一”改革;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利用处置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管理办法。

2、严控总量,合理布局。通过科学评估、严控项目、优胜劣汰、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控制规模,根据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和分布情况,科学配置处置设施,针对性地补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

3、鼓励利用,促进减量。针对全省存在利用能力缺口的危险废物,鼓励建设综合利用设施,加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研发、推广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的工艺和设备,推动源头“减量化”。

4、严格准入,市场竞争。新改扩建的利用处置设施必须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工艺和设备,逐步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通过鼓励市场竞争的方式促进工艺升级,优化利用处置企业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三、规划目标

通过规划引导、规范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科学布局和建设,到2025年底建成与全省危险废物处置需求相匹配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体系,提高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优质利用处置企业,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效能。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

鉴于全省工业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总体富余,从严控制利用处置设施规模总量,重视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优先鼓励针对目前利用能力存在缺口的危险废物类别建设综合利用设施;在具备条件的水泥窑中择优建设协同处置项目,以适应各地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处置需求。各市(州)根据利用处置设施布局情况,对辖区内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设施进行合理布局;鼓励现有利用处置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布设收集网点、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鼓励在化工等工业园区、高校集中区统筹配置集中贮存和预处理设施。

二、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

鉴于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模总体富余,本次仅将已列入中央基建投资计划的23个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纳入规划;支持现有高温蒸煮、微波消毒工艺的处置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统筹推进以焚烧工艺为主、消毒工艺为辅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结合实际建立乡(镇)和县级医疗废物周转站、周转中心;鼓励配备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为偏远基层提供就地处置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

三、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通过鼓励与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危险废物处置的专业化和规模化,打造一批国内一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二是通过科学的政策调控和充分的市场竞争,督促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通过技改、清洁生产等方式进行工艺升级,及时淘汰规模小、工艺水平低、环境风险大的落后产能。三是重点研究和示范推广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和污染环境防治适用技术。

四、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一是严控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申请跨省转入危险废物进行利用处置的,对其转入量占经营能力的比例进行必要控制;未依法缴纳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和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直接进行填埋的,不予转入;纳入“白名单”管理的事项以形成产业链和国家统一布局的危险废物类别为主。二是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数据稳定性和可靠性,实施危险废物条码溯源管理,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和关键环节的视频监控。系统掌握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置去向,构建可靠的危险废物状态信息跟踪网络。三是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适时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实施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四是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转运服务。五是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将其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重要内容。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

五、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

一是落实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对危险废物监管和强化利用处置能力的组织领导,对辖区内危险废物治理负总责。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中加大对危险废物领域环境污染问题的督查力度。二是建立危险废物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与周边各省市建立完善合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与联动执法,实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势互补。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制度。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应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四章  规划布局和重点工程

一、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规划编制阶段全省在建的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共计17个、新增利用处置能力98万吨,详见表5-1;本次规划根据全省对部分工业源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缺口情况和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处置需求,拟在“十四五”期间新增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16个、新增利用处置能力250.3万吨,见表5-2。规划阶段合计新增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348.3万吨。

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鉴于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模总体富余,本次仅将已列入中央基建投资计划的23个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作为“十四五”期间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重点工程。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8.2万吨,共计23个重点工程,见表5-3。

表5-1    规划编制阶段在建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表

序号利用处置方式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所在市州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建设规模
(万吨/年)
1. 综合利用贵州天时佳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贵阳市HW084
2. 贵州绿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遵义市HW0810
3. 安顺恒信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普定县清洁能源产品综合回收循环利用建设项目安顺市HW49、HW135
4. 中佳石化(贵州)有限公司六盘水市HW08、HW09、HW11、HW4912
5. 赫章县联创矿业有限公司毕节市HW23、HW486.75
6. 威宁县天宇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HW23、HW485.7
7. 威宁县红花岭锌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氧化锌技改项目HW23、HW31、HW482.1
8. 铜仁市诚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铜仁市HW502
9. 兴仁华林科技有限公司兴仁市环保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黔西南州HW4810
10. 兴义市睿通再生能源有限公司HW083
11.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昆朋包装物流酒精提纯建设项目“三合一”黔南州HW060.2
12. 处置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市多种类焚烧线1.65
13. 贵州诺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处置危废项目遵义市HW02~HW09、HW11~HW14、HW16~HW19、HW24、HW32~HW35、HW37~HW40、HW47、HW48、HW49~HW5010
14. 贵州省智孚鑫环保有限公司沾染危废的废包装物2.1
15. 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铝灰3
16. 遵义市绿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大修渣、铝灰10
17. 贵州普溧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顺市HW08(900-249-08)、HW12涂料染料废物(900-252-12)、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4-13)、HW49其他废物(900-041-49)。仅沾染矿物油、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铁质及钢制包装物、容器10.5

表5-2    “十四五”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重点工程


序号利用处置方式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所在市州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建设规模
(万吨/年)
1. 综合利用贵州博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10000吨/年废SCR催化剂项目贵阳市HW501
2. 修文县苏大新型环保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铝酸钙粉新型材料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二期HW48(321-024-48\321-026-48)10
3. 贵州中佳环保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利用中心毕节市HW06(900-401-06、900-402-06、900-404-06)HW49其他废物1.2
[900-999-49仅限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危险化学品(含气瓶)]
4. 天柱县钡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黔东南州HW4730
5. 贵州欧玛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生活垃圾电厂HW1815
6. 贵州高能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分三期建设)黔西南州HW17、HW22、HW46、HW50、HW31、HW48、HW49、HW23、HW2785
7. 贵州路兴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HW211
8. 金泽节能(福泉)有限公司协同福泉市福达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泥综合利用项目黔南州HW34、HW373.1
9. 处置贵州诺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处置危废项目遵义市HW02~HW09、HW11~HW14、HW16~HW19、HW24、HW32~HW35、HW37~HW40、HW47、HW48、HW49~HW5010
10. 赫章县水泥厂5万吨/年垃圾焚烧飞灰水洗项目毕节市HW185
11. 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工业固废协同处置与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铜仁市HW06、HW08、HW11、HW12、HW16、HW17、HW18、HW22、HW23、HW24、HW25、HW28、HW29、HW31、HW33、HW46、HW48、HW49、HW5036
12. 茂鑫水泥10万吨/年垃圾焚烧飞灰水洗项目黔东南州HW1810
13. 贵州吉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铝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生产线建设项目黔西南州HW48(321-023-48)、(321-024-48)、(321-025-48)、(321-026-48)、(321-034-48)12
14. 贵州星河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期)黔南州HW01-HW09、HW11-HW14、HW16-HW28、HW30-HW40、HW45-HW5011
15. 龙里红狮水泥10万吨/年垃圾焚烧飞灰水洗项目HW1810
16. 黄金选矿废物(氰化物)综合处理项目HW3310


表5-3    “十四五”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重点工程

编号所在市(州)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建设规模(万吨/年)
1. 贵阳市贵州省危险废物处置暨贵阳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扩建工程扩建1.825
2. 贵阳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新建1.3
3. 遵义市遵义环保生态产业园医疗废弃物处理厂工程新建1.095
4. 凤冈县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新建0.1825
5. 绥阳县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建设项目新建0.05475
6. 六盘水市水城县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及智能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新建0.1825
7. 水城县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及智能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新建0.1825
8. 安顺市安顺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提能增效项目改扩建0.365
9. 黔东南州凯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3吨高温灭菌设施生产线提升项目改建0.1095
10. 黔东南州(凯里市、雷山县、黄平县、麻江县、台江县)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新建0.073
11. 三穗县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中心扩建项目扩建0.0365
12. 黎平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建设项目改扩建0.5475
13. 黎平县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新建0.365
14. 岑巩县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新建0.01022
15. 丹寨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系统建设项目新建0.0219
16. 毕节市毕节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期)工程改扩建0.0292
17. 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新建0.1825
18. 大方县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新建0.1825
19. 纳雍县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新建0.1825
20. 赫章县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新建0.1825
21. 铜仁市铜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新建0.5475
22. 松桃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新建0.1825
23. 黔西南州普安县医疗废物处置系统建设项目新建0.365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约束。建立规划的定期调度、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新增综合利用设施项目规模满足需求后,投资主管部门不应再审批新的利用处置设施。各市(州)应对区域内规划的处置设施选址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并对处置设施在税收、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

(二)落实主体责任。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本《规划》的解释和实施情况检查、评估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按照《规划》组织推进利用处置设施的建设并拟定属地的收集、转运设施建设规划;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加强环境监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合力健全监管模式,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人员配备,保障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与长江经济带其他省市在危险废物处置和监管上的合作,有针对性地强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监管,做好风险管控;开展省内“点对点”定向利用、危险废物分级管理和“智慧监管”等试点工作,推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纳入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体系,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监管责任。

(四)重视技术支撑。强化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数据稳定性和可靠性,有序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持续关注危险废物处置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鼓励处置企业积极引进、升级改造和示范推广;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工艺和设备,推动源头“减量化”、“无害化”;加快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组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团队,强化解决重点问题时的人才补充和技术支撑。

(五)推进公众参与。利用“两微”平台加强危险废物防治工作宣传,积极引导公众识别危险废物、提升危废污染防治意识;鼓励公众、媒体等监督举报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引导公众做好有利于危险废物减量化的消费意向。

附件2

《贵州省“十四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编制说明

一、项目背景

1.任务来源

近年来贵州省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随着工业强省战略的深入实施,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危险废物领域企业不断增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类别日益增多。

“十三五”以来,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和经营能力有一定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但处置能力富余的同时,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缺,工艺水平偏低,跨省转入量偏大,个别农村地区医疗废物按时收集转运处置的效率不够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结构与布局有待优化。

2019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明确提出要“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特委托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十四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2、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意义

本次规划编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十四五”期间贵州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水平,科学规划布局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推动建立“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的处置体系。

3、规划编制目标

通过规划引导、规范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科学布局和建设,到2025年底建成与我省危险废物处置需求相匹配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体系,提高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优质利用处置企业,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效能。

二、工作开展

1、编制原则

本次规划编制遵循以下几方面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

(2)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发挥我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引领作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当前、科学布局,加快建立与全省经济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

(3)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省危险废物产生、跨省转移和利用处置现状,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从统筹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4)确定本次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基本原则是:对于工业源危险废物,新增利用能力仅针对存在结构性短缺问题、目前不具备利用能力的危险废物类别;通过在各地择优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适应垃圾焚烧飞灰的处置需求;本次规划阶段不新增其他类别工业源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医疗废物方面,仅将现阶段已列入中央基建投资计划的23个处置项目纳入。

2、工作过程

编制的主要过程如下:

2021年3月初,成立《规划》编制工作组,确定《规划》编制思路及基本原则;

2021年3月中旬~6月,向各市(州)征集“十四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建议清单,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相关规划编制情况;

2021年5月~7月,依据前期编制完成的《贵州省重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与利用现状调查评估报告》、《贵州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报告》相关数据及各市(州)提出的“‘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建议清单”,完成《规划》初稿。

2021年8月~10月,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与评估中心规划编制组就《规划》的主要内容和问题进行多次讨论,进一步明确了《规划》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的选取原则和保障措施等;规划编制组对文本进行了初步修改。

2021年11月,印发了《关于征求<贵州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意见建议的函》,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在厅网站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3、技术路线

三、规划主要内容说明

1、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利用现状章节

(1)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规划》从危险废物类别、产生区域和产生企业所属行业几个角度分析了全省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表3-1~表3-3为主要的统计分析结果:

表3-1    产生量较大的危险废物类别及产生情况表

排序危险废物类别产生量(吨)产生量占比(%
1HW47含钡废物492790.6652.8
2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1302.3921.57
3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9909810.62
4HW18焚烧处置残渣45164.194.84
5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25576.952.74

表3-2    各市(州)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表

市(州)产生量(吨)产生量占比(%
安顺市261328.7228
毕节市187124.5820.05
黔东南州185274.7119.85
黔西南州103134.6211.05
铜仁市95310.6110.21
贵阳市51995.815.57
遵义市39651.634.25
黔南州7011.80.75
六盘水市1715.80.18
贵安新区711.450.08

表3-3    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行业及产生情况表

行业名称产生量(吨)产生量占比(%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50187753.78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18483219.81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9940410.6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6417.94.9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6544.12.84

(2)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全省共有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53家,核准经营规模总计258.3981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能力224.8450万吨/年、处置能力33.5531万吨/年;利用处置企业对工业源危险废物的实际利用处置量为46.97万吨。

表3-4     贵州省各市(州)核准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万吨/年)

市(州)核准企业数量核准综合利用能力核准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核准综合处置能力核准其他处置能力(清洗)小计
(个)含汞以外有色金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含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废矿物油和废乳化液综合利用能力其他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焚烧处置能力物化处置能力固化/稳定化/填埋处置能力
贵阳81608.24.215100.39940.190953.26915042.2745
六盘水35.2000000005.2
遵义45.501000002.34368.8436
铜仁118.2511.0504.70000024
毕节57.104.2800000011.38
安顺10030000003
黔南523.1000.802.9524032.85
黔西南4300308.4000041.4
黔东南1286.60.152.700000089.45
合计53181.7511.222.189.71518.43.34942.190957.269152.3436258.3981

(3)医疗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

2020年全省医疗废物产生总量为3.31万吨,排在前3位的分别是贵阳市、遵义市与毕节市,产生量分别占全省总量的25.06%、15.16%和12.04%;全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为100%。

截至2020年12月,全省共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企业34家,服务范围覆盖全省88个区县。核准处置能力8.7348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置能力0.3105万吨/年,高温蒸煮处置能力7.2198万吨/年,微波消毒处置能力1.2045万吨/年。

2、主要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章节

1)主要工作进展

(1)利用处置能力不断提高

近年来,全省工业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可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实现了除HW15爆炸性废物以外其他所有类别工业源危险废物全覆盖;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总体富余,各市(州)均可对辖区内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自行处置。

(2)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改善

一是建立并不断改进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逐步实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单位经营记录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使其成为我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效抓手。二是发起并与川、滇、渝三省联合建立“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与“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资源整合,加强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环境管理。三是积极配合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等配套办法,制定并发布《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十个一律》等,不断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体系。四是扎实推进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问题。

2)存在问题

(1)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不合理

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面,从总量上看,全省现有利用处置能力较为富余,但对于产生量大且产生区域集中的危险废物如HW47含钡废物和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对于全省普遍产生的危险废物如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以及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细化来源的二次铝灰(321-024-48)等,均存在利用能力缺口,具体见表3-5。

另外,目前全省各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飞灰的处置方式一般是将飞灰固化稳定化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可进行豁免管理的处置方式。但因各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容量已接近饱和,有必要为下一步垃圾焚烧飞灰考虑可靠的处置去向。

表3-5   各市(州)存在利用能力缺口的工业源危险废物情况表

市(州)存在利用能力缺口的危险废物类别利用能力缺口总量(万吨)备注
贵阳市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HW10多氯(溴)联苯类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2含铜废物、HW24含砷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3.04
遵义市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3含锌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4废酸、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3.57
安顺市HW04农药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9含汞废物、HW34废酸、HW47含钡废物、HW50废催化剂26.01其中含钡废物占92.66%
六盘水市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0.12
毕节市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31含铅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5.56
铜仁市HW03废药物药品、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1含铬废物、HW31含铅废物、HW46含镍废物、HW47含钡废物9.35其中含钡废物占87.96%
黔东南州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2含铜废物、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47含钡废物、HW50废催化剂17.61其中含钡废物占96.28%
黔西南州HW18焚烧处置残渣、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1含铬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HW50废催化剂9.93其中无机氰化物废物占99.81%
黔南州HW02医药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2、HW18焚烧处置残渣、HW34废酸、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50废催化剂 0.13
合计75.31——

*注:上表中加粗部分年产生量大于100吨。

(2)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率有待提高

我省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虽已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全覆盖,但收到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的限制,部分偏远乡(镇)、村医疗废物仍然难以实现及时收集、转运,还存在就地不规范处置的情况。

(3)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工艺有待升级

部分类别危险废物现有利用处置工艺水平较低。如废矿物油的回收利用工艺普遍存在资源回收率低、产品质量差、遗留或新增危险废物等问题,有必要升级为分子蒸馏、薄膜蒸发等先进技术方法;铅蓄电池利用工艺存在电池破碎分选自动化程度低、生产过程连续性差、污染物排放量高、能耗高等问题,应升级为自动化破碎分选装置、连续熔池熔炼炉等先进装置;医疗废物处置中目前占主导的高温蒸煮和微波消毒工艺相对于焚烧工艺来说,“减量化”效果不佳、可处置的医疗废物类别不全。

(4)危险废物跨省转入量偏大

相对于转出我省的危险废物数量来看,跨省转入的危险废物数量偏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转移过程的生态环境风险,增大了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难度。

(5)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有待加强

我省规范化的危险废物管理起步晚,历史欠账较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不足;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核发后的许可证缺乏有效监管,执法人员配备不到位、执法能力不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考核或评估退出机制尚未建立。违法收集、运输、贮存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部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吻合,影响信息管理系统汇总数据的准确性。

四、规划项目章节

1、“十四五”阶段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分析

(1)存在利用能力缺口的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

2020年,我省存在利用能力缺口的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量为75.31万吨。以危险废物产生量每年增长10%计,预计到2025年该部分类别危险废物产生量将达到121.29万吨。

(2)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预测

根据《贵州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0-2030年)》中我省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规模,可计算出焚烧飞灰产生量为35.04万吨。各市州2025年配置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规模及相应计算出的焚烧飞灰处置需求见表4-1。

表4-1    2025年各市州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预测

序号市州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2025年处置能力需求
发电设施规模(t/d(吨/年)
1贵阳市670073365
2遵义市490053655
3安顺市210022995
4毕节市420045990
5六盘水市370040515
6黔西南州260028470
7黔南州220024090
8黔东南州250027375
9铜仁市310033945
全省32000350400
3)医疗废物产生量预测


(3)医疗废物产生量预测

本次采用病床—废物系数法和门诊—废物系数法分析预测医疗废物产生量;预计到2025年,我省医疗废物产生量为6.12万吨。

预测中采用的公式如下:

HWt= HWb+ HWp

HWb=P×R1×SBg×λ×365×10-3

HWp= P×R2×Sp×SPg×365×10-3

以上式中:

HWt ——预测年贵州省医疗废物产生量(吨);

HWb ——预测年贵州省病床医疗废物产生量(吨);

HWp ——预测年贵州省门诊病人医疗废物产生量(吨);

P——预测年贵州省人口总数(千人);

R1 ——贵州省每千人病床配置数;

R2 ——贵州省每千人医师配置数;

SBg ——住院病床每天医疗废物产生系数;

SPg ——门诊病人每人次医疗废物产生系数;

λ——预测年病床使用率(%);

Sp——医师平均每天门诊接诊人次。

以上各相关参数取值确定如下:

P值: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结果,我省2010年~2020年间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0.53%,2020年人口数量为3856.2万人。参考该人口年均增长率,预测2025年我省人口数量为3959.5万人。

R1、R2值:本次规划编制期间经咨询省卫生健康部门,该部门拟发布的《贵州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中,到2025年,每千人口床位指导性目标为 8张、每千人口医师配置数为3人。

SBg、SPg值:参考相关文献中采用的医疗废物产生量经验系数,每张住院病床日产医疗废物0.5kg,门诊每人次产生医疗废物0.04kg。

λ、Sp值:根据《2020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为72.5%,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为77.4亿人次,执业医师数为321.1万人。参考上述统计数据,采用2025年病床使用率为72.5%、医师平均每天门诊接诊人次为6.6人。

2、工业源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1)征集的项目清单

《规划》编制阶段向各市(州)征集了“‘十四五’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建议清单”。汇总的全省清单共计74个项目,其中贵阳市11个、遵义市11个、安顺市6个、毕节市5个、六盘水市2个、黔西南州4个、黔南州12个、黔东南州20个、铜仁市3个;按利用处置方式划分,其中利用项目41个、综合性处置项目14个、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20个。项目建议清单见表4-2。

(2)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重点工程的确定

《规划》根据各市(州)对部分工业源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的缺口情况及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处置需要,选定16个项目作为“‘十四五’新增工业源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重点工程”,新增利用处置能力250.3万吨。其中贵阳市2个、遵义市1个、毕节市2个、铜仁市1个、黔西南州3个、黔南州4个、黔东南州3个;按利用处置方式划分,其中综合利用设施8个、处置设施8个。工业源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重点工程见表4-3。

另外,规划编制阶段全省在建的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共计17个、新增利用处置能力98万吨,见表4-4。全省在“十四五”规划阶段合计新增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348.3万吨。

(3)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重点工程的确定

本次仅将已列入中央基建投资计划的23个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纳入规划,共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8.2万吨。其中贵阳市2个、遵义市3个、安顺市1个、毕节市5个、六盘水市2个、黔西南州1个、黔东南州7个、铜仁市2个。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重点工程见表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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