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大荔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同盟B座11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16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B-2021-0907
2、项目名称:渭南市大荔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3、预算金额:25,0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渭南市大荔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1项, 采购预算: 25,000,000.00元, 项目概况: 主要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农膜回收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撑等内容,本次招标主要是针对以上内容进行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一体化服务等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20 00:00:00 至 2022-12-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行政审批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自分工,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申请,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30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同盟B座1105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16 14:00:00
地点:大荔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大荔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大荔县北环路78号
联系人:帖股长
电话:0913-326185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
电 话:029-68815618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1105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中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