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嘉陵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加大对升钟水库等重点河流的保护和修复力度,推动与相邻省市建立嘉陵江协同保护机制……
11月25日下午,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继今年7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后,川渝两地的又一协同立法项目成果。
据获悉,《条例》共分为规划管理、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区域协作等九个章节。作为川渝两地又一协同立法项目,针对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庆以出台法规性决定的形式与四川制定条例的形式进行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