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天然气宿州-淮北-萧县-砀山干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62775371(传真)
监督电话:0551-62376172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天然气宿州-淮北-萧县-砀山干线项目
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萧县、砀山县,淮北市烈山区、杜集区
建设单位: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起点为宿州输气站,管道沿途经过淮北市、萧县、砀山县,线路终点为9#截断阀室(砀山县境内),线路全长为178.4公里,管径为DN700mm,全线设计压力为10兆帕。管道采用沟埋敷设,特殊地段采用定向钻敷设或顶管方式穿越。新建4座输气站场,分别为宿州输气站、淮北分输站、萧县分输站、砀山县输气站,新建9座线路截断阀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气环境。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尾气、焊接烟尘等。通过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管理,进行物料覆盖,对施工道路进行固化、洒水处理等措施,柴油发电机设置于距离居民敏感点较远的地方,减少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站场工艺装置区无组织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清管作业以及系统超压经放空装置排放的天然气。营运期采用合理的输气工艺,保证正常生产无泄露;清管放空、检修放空产生少量天然气经过放空管排放,日常加强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
2. 水环境。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生活污水、混凝土搅拌及浇筑废水、清管、试压废水排放,以及施工开挖、穿越影响。主要防治措施是,施工队伍依托当地社会服务设施,不设施工营地,安装移动式环保厕所;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清管、试压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农灌、道路洒水或选择合适的地点排放;河流及道路穿越施工中优化开挖、穿越点位选择,合理安排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河道内不得设置施工材料堆放场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场地原貌;对地下水污染采取源头防控,分区防渗。
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艺站场生活污水排放,以及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回用于站内绿化及站内道路浇洒;设备内部清洗废水与清管废渣一起排入排污罐内,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场地和设备外壁冲洗废水回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
3. 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作业机械。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机械,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严格执行噪声防治规定,原则上敏感区段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根据需要设置声屏障、围挡降噪,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和施工管理。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站场分离过滤、调压设备和放空系统。防治措施为,加强源头预防和运行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噪声源布局和场站工艺设计,合理安排清管作业时间,避开夜间时段放空,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和站场周围绿化。
4. 固体废物。施工期主要为生活垃圾、施工泥浆、施工废料、弃土弃渣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弃泥浆,pH调节为中性后收集在泥浆池中,干泥浆尽可能回用于沿线绿化建设用土,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至渣土部门指定的地点堆存,用于区域调配;土石方做到占补平衡。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各站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清管废渣、过滤分离器废滤芯、废油。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清管废渣暂存于排污罐,定期交市政部门处理;过滤分离器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废油在场内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 生态环境:主要影响为工程占地及施工对土地利用状况的影响,对沿线植物的破坏、对动物的干扰,以及水土流失等影响。应对措施是,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在管道施工过程中做到对管沟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避免雨天和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禁止在红线范围内布置施工场地。
6. 风险防范:项目涉及危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主要风险情形为事故泄漏,或遇明火引发火灾、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及中毒。管道、监视阀室、输气站根据预测结果设置一定环境防护距离,控制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或设施建设。管道建成后,生产运行单位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生产运行过程的重要环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推进维抢修技术与队伍的建设,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和资源。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采取网站、报纸、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
有关部门的意见:2021年7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天然气宿州—淮北—萧县—砀山干线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函〔2021〕258号文)同意项目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