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2022年一季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有关情况,我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9%以上。
一季度,陕西省142座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总体运行平稳,污水处理量和COD(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消减量均较去年同期有小幅度提升。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累计产生污泥51.35万吨,其中无害化处置量为49.22万吨,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86%,处置路径主要包括土地利用、建材制砖、焚烧利用和卫生填埋等。
此外,按照关中、陕北地区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陕南地区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一级A出水水质的标准要求,一季度,全省共有5座污水处理厂月均出水水质不达标,其中宝鸡市、延安市各2座、铜川市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