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长岭镇2022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严控秸秆露天焚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守住生态环境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镇干包村、村干包片、组干包户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镇、村、组三级联动,实行全年全方位全天候禁烧秸秆,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我镇2022年度秸秆禁烧全年无卫星火点、无省市县级巡查督查火点的工作目标,同时全面提升我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力争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二、禁烧时段
全年全时段全方位全面禁烧。午、秋季农作物收割期间(5月1日至7月30日,9月1日至12月30日)为重点时段,其他时间为一般时段。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网格体系。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相关二级机构和镇直有关主要负责人、各村点长、书记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各村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专人分管秸杆禁烧工作,全面落实“镇干包村、村干包组、组干包户”的管理体系。细化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主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镇村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性及望江县人民政府第一号政府令;要重点宣传蓝天卫士监控平台手机APP电脑监控平台的作用,消除群众的饶幸心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禁烧秸杆。在宣传的方式上,要在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标语,通过召开动员会、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入户面对面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秸杆禁烧及综合利用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强化部门联动,做到齐抓共管。镇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镇禁烧办要制定秸秆禁烧及综要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做好蓝天卫土电脑监控平台的管理,及时发布信息,统计数据、通报火情、考核奖惩等日常工作;派出所要负责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严格落实望江县人民政府第一号令,;农技站要负责指导好秸秆还田,同时加大农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力度;农机站要加强对农机作业队伍监督与指导,确保留茬高度在15cm以下,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农办要做好与县农业农村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对接工作,积极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财政分局要做好秸秆禁烧资金筹措、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镇安全办要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镇外宣办及网络中心要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方面的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纪委要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的包片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各村要加强工作巡查,主动作为,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要责令其立即停烧、扑灭明火,及时制止和处置,同时要做好本村秸秆综合利用的台帐管理、禁烧工作数据统计、信息通报和信息收集等工作,使全社会都重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四)继续实施奖补措施,加强专项经费的监管。
1、秸杆禁烧专项经费按县分配到我镇的80%奖励到村,作为秸杆禁烧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秸杆禁烧工作的宣传,工作车辆、人员补贴和秸杆离田转运等工作。20%经费用于镇级秸杆焚烧工作经费及防火重点村补助。
2、资金的分配按统计部门的上年度种植面积分摊到村作为奖励基数。
3、若发生一例卫星火点,取消该村秸杆禁烧工作经费。
4、若发生一例非卫星火点,每例扣除村秸杆焚烧工作经费1000元。
5、对一年内无火点的村,每村奖励5000元。对一年内火点最多的村(可并列),每村罚5000.
6、省、市、县三级禁烧发现有秸杆焚烧或过火痕迹(不重复扣减)100平米以下的每个火点分别扣减村奖励资金5000元、3000元、2000元;100平米以上的每个火点分别扣减村奖励资金6000元、4000元、3000元;成片焚烧的(5亩以上)每个点分别扣减奖励资金10000元、8000元、5000元。省市县禁烧巡查结果以通报为准。
(五)对村级继续实施秸杆禁烧风险保证金制度,严格落实奖惩。村工作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每个人缴纳秸杆禁烧风险保证金2000元,实行同奖同罚。
(1)村交纳秸杆焚烧风险保证金的工作人员要明确包保责任范围,在包保责任片考核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无火点发生的,奖励2000元(奖励资金由各村自行负担)。
(2)从现在开始一年内(2022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5日),若发生卫星火点,扣除该火点所有包保责任人的全部风险金。
(3)在考核年度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发生一个非卫星火点(包括蓝天卫士热点反馈、各级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火点),在风险保证金和奖励(2000元)中进行处罚,每个火点处罚村包保责任人150元。
(4)对发生的火点,若一个星期内农户未处罚到位,每个火点,对村包保责任人双倍处罚(即每个火点处罚包保责任人300元)。
(5)对县、镇禁烧办反馈的火点,巡查发现的火点,各村要及时核实到片到组到户,未核实到户的火点罚款,由村书记、主任(副书记)、分管人员共同承担(即每人 罚款100元)。
(六)强化巡查督查,严格责任落实。完善镇村组三级联动机制,镇政府与各村签订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书,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将严格兑现奖惩。各村要与农户(大户)签订承诺书,形成镇干包村、村干包组、组干包到户的三级联动责任机制。镇日常巡查处置专班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实地巡查暗访,对出现的火点进行现场处置;在农作物收割期间,镇工作组成员及村两委成员要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各村除包片村干外,要充分发挥防火人员作用,每个责任片至少安排一名巡逻人员,全年全天候对本区域进行巡查,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镇政府除日常巡查处置专班外,将成立15人的秸秆禁烧应急灭火队;各村要以责任片为单位,建立由5人组成应急灭火队伍,出现秸秆禁烧火情要确保在15分钟内进行有效处置。对焚烧火点的责任人派出所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能依法行政拘留的坚决依法行政拘留,无法行使行政拘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坚决处罚到位。镇将对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焚烧火点较多的村和片干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真正压实责任,确保今年我镇“不燃一处火,不冒一处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