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大幅改善地表水生态环境,切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将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作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2022年1—4月,全市1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Ⅲ类及以上优良水质的11个、优良比例84.6%。一季度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同比增幅30.8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一。
高位推动地表水污染治理集中攻坚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表水污染治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部署一系列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了地表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统筹实施《亳州市地表水污染治理集中攻坚战》,形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住建等部门合力,重点开展了沿河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污染河道整治、养殖污染整治、清河行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整治等9大专项行动,持续改善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属地责任实行断面精细化管理。为强化地表水环境目标管理,进一步健全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实行地表水断面精细化管理。修订完成《亳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制定出台《全市主要河流支流地表水断面考核办法》,开展了市对县区、乡镇的2级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将国控断面所在的8条重点河流、103条支流纳入考核对象,按月实施监测、考核,强化了三县一区、78个乡镇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的属地管理职责,将生态补偿机制和断面管理职责深入到基层,调动责任乡镇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完善督查体系推动问题发现整改。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市、县、乡、村4级河长体系,一根指挥棒指挥管护水环境保护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首创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实现全市乡镇全覆盖,打通基层生态环境督查“最后一公里”;制定实施《亳州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督查考核方案》,开展全市90个乡镇政府驻地和大集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运行常态化督查。结合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强化生态环境督查体系,切实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与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