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郑州市出台的《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围绕市场应用面广、节能减排潜力大、产业拉动效应明显的重点行业企业,加快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推广和产业化;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节能环保低碳项目改造,促进工业绿色发展。
具体支持政策上,在企业方面,首次列入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等“绿色系列”试点示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项目方面,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和赤泥综合利用项目,按照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12%,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企业开展节能、节水、降碳、减排改造,实际效益达到10%以上的,按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在要素保障方面,按照“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对A类企业择优推荐为示范企业;在环保管控、有序用电期间,对A类企业实施差别化管控,享受更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