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2年平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一批结算资金的通知
平财农〔2022〕108号
平阳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89号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腾蛟镇北溪村、王坛等5个村;山门镇旺庄村;昆阳镇上林垟村(茶堂、下灶垟村)、凤卧镇西塔村的农污工程已通过综合验收并完成资金结算,按照《平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平村治污办〔2014〕68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2022〕1号会议第三十四、三十五项议题审议通过,现将以上治理村的剩余工程结算资金85.5544万元、设计费6.4195万元、监理费2.8795万元,总计94.8534万元拨付给你公司(户名:平阳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平阳昆阳支行;账号:19250401040033513)。
该资金由县国库拨付至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再下拨到各乡镇农污工程款专用户,用于县农污治理工程结算、设计和监理费用的支出。
该资金在年初预算——美丽乡村专项列支,列当年县预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由县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拨付。
希你公司按照《2022年度平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一批结算资金拨付表》(详见附件)及时拨付资金。
请县国资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附件:
2022年度平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一批结算资金拨付表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