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盐池工业园供水工程的复函
张湿管函〔2022〕25号
高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实施甘肃高台工业园区集中供水和固废处置建设项目—盐池工业园供水工程的函》收悉。盐池工业园供水工程,是高台工业园区集中供水和固废处置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属原供水站提升改造工程。经审核研究,原则同意盐池工业园供水工程实施;同意提出的“占补平衡”方案,并提出以下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项目开工前,必须依法依规履行土地、环评、水务等各项手续;由高台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落实“占补平衡”方案,积极协调变更落实“占补平衡”的区域的土地属性,并纳入高台县湿地范围依法管理。
2.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不得擅自改变工程设计地点、规模;在湿地范围内不得开展与该项目建设无关的其他建设内容,不得擅自修筑其他设施;不得发生随意侵占、破坏、污染湿地等违反湿地保护管理法规的行为。
3.强化运营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设计并落实环保措施,科学处置生活污水、废液、废气等污染物,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强化监督管理,由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高台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协议,严格依法依规强化项目建设及运营监督管理。
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