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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知识 | 在注册地省外存在非独立法人的排放设施,是否应向注册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日期:2022-09-30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2
09/3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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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节能环保知识 生态环境 排放设施

若企业在注册地省份外还存在非独立法人的排放设施,此部分设施的排放是向注册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还是向实际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在注册地省份外存在非独立法人的排放设施,建议尽量作为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向实际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确实不能独立报告的随上级法人企业向注册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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