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2022 年修订版)》的要求,企业在换算入炉煤收到基元素碳含量时,应取企业每日入炉煤化验的全水分与空干基水分,对入炉煤元素碳含量空干基、干基检验结果进行换算。企业是否可以采用月度缩分综合样的 CMA/CNAS 检验报告的全水分与空干基水分进行计算?
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2022 年修订版)》的要求,计算燃煤的收到基元素碳含量时收到基水分和空干基水分均应采用企业每日测量值的月度加权平均值,因此,企业应当开展每日实测。若企业未实测收到基水分,则按保守性原则取空干基水分。对于空干基水分,企业可采用每日测量值的月度加权平均值,如没有数据则采用缩分样检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