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和《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扎实推动陕西黄河流域保护治理,我委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奖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为全流域,聚焦项目建设、前期研究和试点示范推进,紧紧围绕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突出问题整治等领域,重点支持流域重大项目建设。
《方案》明确奖补工作包括申请报备、评价打分、报审下达等流程,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确定奖补市(区)数量和奖补标准,依据各市(区)评价得分情况,按照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给予分档奖补。
《方案》明确专项奖补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实施,流域各市(区)为资金执行主体,引导各市(区)结合本区域实际,“一市一策”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树牢“一盘棋”思想,会同有关部门和市(区)认真抓好《方案》的落实,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在陕西落地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