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齐广西自治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短板,破解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难题,2022年,自治区财政下达1.11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47.62亿元,支持9个市共12个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改扩建、提标改造,城镇污水管网排查建设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及管网新建,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如中水回用设施等),其他城镇生活污水设施等。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现有垃圾填埋场综合改造(如修复填埋库区渗漏点、填埋场雨污分流设施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污泥再生利用设施(如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其他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
通过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既能有效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帮助解决广西自治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等问题,又能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方位引入市场机制,进一步规范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市场运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生态环境。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指导,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合规合法,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