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豫环文﹝2022﹞97号)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2﹞61号)有关要求,我局在2021年市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基础上,结合各县区涉危险废物企业经营状况变化等情况,对全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更新,共计24家(详见附件)。
附表:
1.鹤壁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单
2.鹤壁市拥有自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名单
3. 鹤壁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