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宿迁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处置设施缺口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逐步实现制度体系全环节覆盖、技术体系全方位支撑、市场体系全渠道畅通、监管体系全过程保障,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全文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宿办发〔202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统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擦亮“江苏生态大公园”底色,全面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城市作出贡献。
(二)建设目标。
通过“无废城市”建设,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控,助力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到2025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处置设施缺口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逐步实现制度体系全环节覆盖、技术体系全方位支撑、市场体系全渠道畅通、监管体系全过程保障,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建设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引领,构织“无废城市”建设保障体系。
1. 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宿迁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条例》《宿迁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多项地方性法规专项立法,编制并发布实施《宿迁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宿迁市“十四五”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文件,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系统性支撑文件。全面梳理五大类固体废物现行管理制度标准,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4个专项子方案和9个区域子方案,推动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与资源化产品标准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地方标准,有缺项或不完善的及时修订完善。完善固体废物统计制度,明确各类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为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奠定基础。
2. 建立部门联动体制机制。建立固体废物治理多部门联席制度、重点问题会商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加快厘清各类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积极督促各部门按照责任清单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搭建高效的联动监管平台,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信息共享的固体废物治理体制机制,构建横向部门协同、纵向市区联动的管理机制,实现对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 强化保障能力体系建设。统筹做好“无废城市”建设与“十四五”期间各项规划的衔接和有机融合,提高“无废城市”建设效率。将五大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利用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依法依规保障固废设施用地需求。建立多元化资金渠道,支持“无废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推动固体废物第三方治理新模式发展。推动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规范的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参与省厅课题研究,着力解决宿迁市固体废物领域处理处置关键问题。
(二)推动工业绿色转型,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循环利用水平。
1. 推动工业绿色转型。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编制纺织、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推进工业低碳发展;依托纺织服装服饰产业基地,充分借助国望高科、逸达新材料等高性能化纤与纺织领域龙头企业聚集效应,培育一批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的纺织骨干企业,推动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技术、设备研发和应用向产业化发展转变;推进木材家居、建材等重点行业布局优化和绿色化转型升级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以沭阳县、泗洪县等新型电池产业基地为重点,深入推进新能源“无废”制造工程体系建设;以宿迁经开区等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产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并依托专业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绿色园区评价。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一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绿色示范企业,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到2025年,明显提高“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两高两低)产业比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50%;全市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绿色制造体系,省级以上园区达到绿色园区标准,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以及市级以上绿色工厂等数量达到150个以上,初步形成绿色发展带动“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效应。
2. 健全收贮运体系。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政府监督、企业付费、第三方运营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机制,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购有序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网络。初步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回收统计制度,重点推动纺织废丝、废纺织物等轻纺类工业垃圾的源头分类收集。规划建设集约化、规范化的工业垃圾收运、中转、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实现“小散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业化收集、贮存,形成能力充足、布局合理、运转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体系。到2025年,全市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运一体化分拣中心3个。
3. 提高利用处置水平。引进国能龙源生态环境科技(宿迁)有限公司电厂粉煤灰、炉渣和石膏等高效资源化利用项目,补足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短板。支持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大宗工业固废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提高新型建材产业规模,改变以制砖、混凝土砌块等为主的传统低值综合利用方式,推动江苏纳格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发挥宿迁南钢等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开展再生金属短流程高值化、钢渣多元化综合利用、清洁酸洗工艺技术开发等技术示范探索。以宿迁市静脉产业园-东区为依托,围绕周边动力电池、电子元器件等产业,规划建设城市矿产资源化精深加工类项目;引进0.6万吨/年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再制造项目,重点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生产线,保证资源化处理能力适当富余。到2025年,新增灰渣超细研磨处置能力40万吨/年,脱硫石膏深加工20万吨/年,新型建筑材料产能100万吨/年,建成以资源化利用为主、末端处置为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机制。
4. 强化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全面开展工业细分领域固体废物溯源调查与统计,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加强对其他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废种类、数量、综合利用方式、利用企业等信息的统计,摸清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以及最终去向等底数。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行业分步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强调固体废物产生者的主体责任,不随固废转移而转让。
(三)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完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
1.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打造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保供基地,加快推进泗洪县、宿城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村建设,推动泗阳县、泗洪县开展国家级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县建设。加快宿迁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在土壤、水等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方面加快创新突破;推进畜牧业清洁养殖,实现种养结合,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畜禽养殖生态化发展;持续示范推广地膜“减、改、替”技术,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0.01 mm以下厚度的地膜,杜绝不达标地膜进入市场;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带动全市化肥农药使用总量与施用强度持续下降;大力推广“集中采购、统一配供、限量使用”农药统一配供模式,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
2. 完善回收储存体系。优化回收网点布局,合理设置固定的集中收贮中心和回收站点,完善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三级回收网络体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秸秆收集设备投入力度,提升秸秆集中收运效率。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专业合作社、经纪人建立秸秆收储站点,因地制宜出台秸秆收储利用奖补政策,提高农户和企业秸秆收储利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到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100%,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
3. 提升利用处置水平。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秸秆机械化还田和打捆离田收储利用,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积极推进秸秆沼气、沼肥利用,支持秸秆食用菌基质化利用,秸秆青贮、氨化、微生物发酵等秸秆高值化利用技术研究应用,推动形成多元化利用、市场化运作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大力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利用,针对沭阳、泗洪等养殖大县,加大生态种养循环模式推广力度,因地制宜、因场施策,发展全产业链自循环、产业化种养联合体、第三方服务等粪污利用模式。推广“秸秆-畜禽粪污-菌菇种植-有机肥”利用模式,鼓励畜禽粪污多渠道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规模化发展。通过市场化运作循环利用有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将低值废旧农膜纳入农村垃圾处置系统。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加强辖区内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信息共享,建立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等全链条台账制度。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92%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100%。
4. 强化农业废弃物管理。将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与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收贮中心(回收站点)建设与管理,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断提升回收站点规范运行水平。深度实行秸秆禁烧工作包保制度、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落实督查巡查、属地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全面有序开展秸秆禁烧管理工作。持续开展畜禽粪污治理专项检查行动以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考评工作,推动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统筹安排市级以上涉农项目资金,用于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保障回收处置工作经费;落实秸秆还田补助政策,采取“对象明确、村镇审核、第三方核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落实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大力支持畜禽废弃物设施设备建设配套。
(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提高生活源固体废物分类收处能力。
1.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制定《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持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建设,有序推进“四分类”工作广度及深度;制定《宿迁市市级机关绿色办公管理意见》,加快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推广可重复使用的替代品,推进公共机构固体废物减量;严格控制一次性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绿色循环物品,鼓励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督促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行业避免过度包装;督促餐饮行业、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面开展“光盘行动”,创建一批绿色餐饮经营主体,推进餐厨垃圾减量化;积极推行“绿色车轮”计划,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柴油车和老旧运输船舶,推广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有序发展出行、住宿、货运等领域共享经济,鼓励闲置物品共享交换,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流通;印发《“无废细胞”创建行动计划》,培育“无废机关”“无废校园”“无废酒店”“无废景区”等多元“无废细胞”,引导形成“无废文化”,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无废社会氛围。到2025年,餐饮外卖等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开展“无废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不低于150个;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超过95%。
2. 完善分类收运体系。推进分类投放收集体系建设,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鼓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步实施分类投放设施改造,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园林绿化废弃物独立收集系统,加强统一收集管理,逐步实现全量收集。加强运输车辆规范化改造,推广使用具有统一标识、规范密闭的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汽车。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建设改造和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全面推进其他垃圾中转、可回收物分拣、大件垃圾破拆、有害垃圾暂存、厨余垃圾压缩高效、集约中转处置,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转运效率。到2025年,城市居民小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分别达到100%、40%;建成至少5座综合性、标准化的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日转运能力提升到2000吨以上;市区及三县城区实现中大型转运站全覆盖,小微型转运站撤并率达80%。
3. 提升处理利用效能。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鼓励农村居民家庭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就地就近生态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规划建设一批集散场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的“两网融合”,推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实现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再生利用。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加快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等处理终端设施,尽快实现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分别达1500吨和150吨;到2025年,保障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库容处于富余水平,维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处置率100%。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按照协同处理、资源利用的原则,引进一批与产业发展相配套的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协同处理各类生活垃圾,促进各类设施集中布局;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2万吨/年再生资源集散中心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有害垃圾全链条创新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有害垃圾处置,打造具有宿迁特色的有害垃圾区域统筹、类别统筹处理模式,保障有害垃圾100%无害化处置。
4. 强化生活源固废管理。严格执行《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启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研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加强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垃圾分类等过程管理,减少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制定出台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和农村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的配套政策,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建立超量加价收费机制,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积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平稳有序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征收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不断完善提升垃圾分类、终端处置等智慧平台,加快建设有害垃圾智慧化监管系统,实现实时全流程监管和统一指挥调度。
(五)推广绿色施工技术,促进建筑垃圾处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1. 推广绿色施工技术。开展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行动,严格管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设,加快绿色施工技术全面应用。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化装修,建立绿色施工大数据平台,加强新建建筑生命周期全过程管理。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推动太阳能光热、光电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发展光伏技术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化节能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0%以上。
2. 加快推进分类处置。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工作,严格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落实过程实时监管及电子台账记录。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率先开展装修垃圾源头分类,逐步推进装修垃圾收集模式由混合收集向分类收集转变。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落实生态修复工作。加强工程渣土规范化消纳,加快完善建筑垃圾处置设施,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到2025年,工程渣土消纳场所规范设置率达到100%。
3. 提高资源利用水平。积极培育市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开发引进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领资源化企业高质量规范发展。制定拆迁、装修垃圾处理补贴政策,逐步形成覆盖全部环节的链条产业体系。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规范化专项检查行动,制定考核办法,推动现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提档升级。完善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建立建筑垃圾在线交易平台及再生产品利用标准体系,大力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到2025年,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
4. 强化建筑垃圾管理。加快制定出台《宿迁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建筑(装修)垃圾削减系数收费机制。全面建成智慧渣土管理平台,布设远程视频监控点位、扬尘监控系统,实现收运处全程记录、实时监控。加大动态检查督导力度,开展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视频监控与路面巡查相结合,强化信用积分清单式管理,推行“三色卡”考核,建立动态综合考评体系。
(六)强化全过程风险防控,优化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结构。
1. 加大源头管控力度。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处置能力的项目。倒逼化工、制造业等危险废物产生强度高的产业源头减量,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改变企业粗放型发展模式。依法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加快推进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积极推动源头减量,对年产生危险废物量10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降至0.020吨/万元。
2. 加强危废收运管理。合理规划建设区域性小微及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鼓励依托小微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小微企业较多的区域开展试点,加强绩效管理评估及资源整合优化,支持将汽修行业、科研院所、检测试验机构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纳入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管理,建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社会源危险废物(含实验室危险废物)集中收运一体化服务体系。强化小量危废及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消除危险废物监管盲区,确保达标排放、规范运行,充分发挥治污减排效益。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做好输液瓶(袋)集中收集、回收利用。到2025年,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范围实现各区县全覆盖;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至少建成1家回收或回收利用一体化企业,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盖,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达到100%。
3. 优化利用处置能力结构。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严格执行利用处置能力过剩和工艺落后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和准入条件,开展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行状况的评估,积极推动技改提升。鼓励产业协同利用,探索可再生危险废物返回原料生产厂家进行再生或资源化利用途径。试点开展特定类别危险废物定向“点对点”利用制度,进一步拓宽危险废物利用途径。鼓励大型化工、医药企业根据需要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引进有机危废盐渣综合利用项目,提高化工废盐利用处置率。充分利用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能力,推进社会源和工业源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统筹应急处置设施资源,进一步保障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涉疫医疗废物及时规范无害化处置。
4. 强化危废风险防控。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及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依法加强危险废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及时掌握危险废物流向,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开展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机制和网络建设,加快废铅酸蓄电池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引进“一货一码”信息管理模式。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依法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完善涉废单位按危险废物申报制度,开展危险废物信息平台申报数据质量核查,实现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风险防范能力,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及信息报告公开制度,将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七)统筹多部门协同监管,提高固体废物智慧管理水平。
1. 提升标准化执法监管能力。完善网格化的固体废物巡查机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建立“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等重点环境风险源防控体系。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分类整治,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将固体废物日常检查列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测双随机工作中。加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协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加强执法监管队伍能力建设,依法严肃查处工业固废、农业固废、建筑垃圾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协调联动”,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调机制,构建立体、垂直、精准、规范、高效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执法体系。
2. 构建数字化智慧管理模式。依托“智慧宿迁”智慧制造业、智慧农业、大城管体系建设物联网基础,利用5G、“互联网+”、区块链等数字科技,推动各类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统一监管,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与市域现代化治理体系有机融合。建立健全重点类别固体废物预警监控平台,利用AI智能识别、遥感解译等监测技术,实行固体废物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鼓励产废企业建立生产、安全、环保、设备、视频监控等运营系统,与政府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支持有条件的收集、利用、处置企业构建“互联网+服务+监管”的创新管理模式,优化运输路径,提升收集效率,降低收集运输成本。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工作落实。
分解细化“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进度、时间安排等,把“无废城市”建设列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定期评估机制,将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内容,考评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年度考评结果未通过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无废城市”建设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板块或部门给予表扬,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明显的区域,在安排相关项目时优先予以支持。
(二)加大要素投入。
加大财政、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政策扶持力度,保障示范项目建设用地,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加大专项资金的对上争取,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资金范围和规模,加快区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依靠国家、省“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团队,深化相关领域产学研合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三)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无废城市”的取得的突出成绩和重要经验。将“无废文化”相关的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中小学学生的带动作用,在校期间开设课程、讲座,对学生进行“无废城市”理念教育。鼓励城市居民转变生活理念,增加公众对宿迁市创建“无废城市”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邻避效应”,引导形成“邻利效应”,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创建氛围。
附件:1. 宿迁市“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
2. 宿迁市“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3. 宿迁市“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4. 宿迁市“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