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请问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在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方面有哪些新进展?下一步如何落实好黄河保护法、推动黄河生态保护治理?
孙守亮:谢谢您的提问。前面在介绍贯彻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也谈到了黄河生态保护治理的情况。大家高度关注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是因为黄河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们认真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坚决扛起扛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落实《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我们立足部门职责,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系统安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任务。我们联合相关部门编制印发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出台实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推动流域开展“五大行动”,也就是: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行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行动、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行动和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我们与沿黄各地和相关部门一道,正在推进落实阶段。
二是大力推动解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受理并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2.7万件,2021年警示片曝光的175个问题已按时序进度要求整改完成144个。扎实推进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加快污染水体消劣达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共发现入河排污口1.7万余个。推动补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推进流域相关城市黑臭水体加快整治,部署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等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正在开展2.3万余个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严格生态保护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建立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内蒙古杭锦旗库布齐沙漠治理等30个项目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总体看,经过努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2年,黄河流域地表水Ⅰ—III类断面比例达到87.5%,同比提高了5.6个百分点;黄河干流全线水质持续改善;流域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3%。黄河源头、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稳步提升,比如,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鸟类数量由建区时(1992年)187种增加到371种。
还要清醒的看到,黄河生态保护治理任务仍然艰巨繁重。黄河保护法的出台实施,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推动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以实施好“五大行动”为牵引,促进流域生态环境改善。一是持续抓好系统治理、重点推进。强化流域工业、农业、城乡生活、矿区等污染协同治理,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入实施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二是持续抓好政策创新、试点示范。探索推进具有流域特色的生态保护治理模式,推进全流域环保信用互信互认,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机制、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开展重大生态环保工程项目投融资试点。三是持续抓好制度保障、凝聚合力。指导地方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做好相关法律法规配套衔接工作。推动完善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任务地方责任落实机制,加强督促、调度、考核等各方面工作。注重总结典型,以点带面,鼓励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共建美丽幸福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