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沧州市制定印发了《沧州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文件,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对标“十四五”目标及时序进度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国家及省下达任务,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污染地块修复或风险管控措施实现了全覆盖。
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动态更新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管理系统,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和管控项目。2022年,全市共187个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其中147个地块经调查确定为非污染地块,8个污染地块和32个未调查完成的地块均未开发利用。
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制定沧州市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确定全市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42家。要求重点监管单位落实企业责任,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各县(市、区)分局加强管理。2022年,全市239家单位已完成自行监测并备案,3家预计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新增4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已全部完成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发现33家企业存在74个隐患点,其中31家企业67个隐患点已完成整改。
持续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印发《沧州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方案》,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最新数据,持续更新重点区域和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编制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按计划、分批次完成整治工作。2022年,全市共排查涉重金属行业企业88家,其中在产67家,关停企业21家。经排查核实,尚未发现需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