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柳州市绿洁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的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申请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工作。
一、建设地点:柳州市里雍镇立冲沟
二、建设单位:柳州市绿洁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三、申请概况:拟延期贮存医疗废物焚烧飞灰(HW18),是医疗废物焚烧后产生的残渣,不属于医疗废物、剧毒、易燃易爆等环境风险较大的危险废物,申请延长贮存期限的危险废物数量为5.488吨,用防渗漏包装袋收集后密封并粘贴危险废物标识,贮存在按环保要求建设的飞灰暂存间,贮存地点为立冲沟医疗废物焚烧车间专用飞灰暂存间,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贮存能力为500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2001)等相关要求。
因广西区内多地市突发疫情,各公司限制人员流动,无法接收我公司医疗废物焚烧飞灰,因此我公司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飞灰转移处置工作,特申请延期贮存医疗废物焚烧飞灰至2023年4月30日。?
四、公示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2-2625675,电子邮箱:lzsxzspjhb@163.com,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南楼投资建设厅20号窗,邮编:545005。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柳州市绿洁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提交的关于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申请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