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游县13个乡镇“强基增效双提标”农污治理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项目总投资约79800万元。
龙游县13个乡镇“强基增效双提标”农污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FW2023-042-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13个乡镇“强基增效双提标”农污治理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3-330825-04-01-513790,招标人为浙江寰龙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龙游县全县范围13个乡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221个涉农行政村内现有869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污水接户、管网及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约79800万元。
2.2招标范围:标段一:衢江以南8个乡镇,包括大街乡、湖镇镇、罗家乡、庙下乡、沐尘乡、社阳乡、溪口镇、詹家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项目后续技术服务等;标段二:衢江以北5个乡镇,包括横山镇、模环乡、石佛乡、塔石镇、小南海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项目后续技术服务等。
2.3设计周期:90日历天(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
2.4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
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农污治理项目设计业绩(注:1、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3.5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3.2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龙游与衢州市本级的联通CA通用):请到当地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
4.3.3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擎洲投标工具请选择擎洲投标工具(衢州版)(注:擎洲软件生成组价请使用:广联达擎洲云计价平台:GCCP6.0)。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3月28日17:00时前。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5.1.1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
5.1.2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账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5.2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15时00分00秒,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5.3缴纳方式
5.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5.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5.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5.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龙游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14日9时30分整。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6.3不见面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