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14号
新疆沙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塔中含油污泥资源回收站)因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换证申请。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厅受理了该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并按程序开展了审查工作。经审查,该单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条件,现决定向新疆沙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内容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32270051
法人名称:新疆沙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新城辖区机场路53号沙运综合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马淼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沙漠公路西北67公里处塔中10井附近,北距塔中1号油田公路8.5公里(中心坐标为E82°57'45.71",N39°22'3.48")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071-002-08、072-001-08、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10-08、251-011-08、900-210-08、900-249-08<限定于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2万吨/年
有效期限:2023年4月8日—2028年4月7日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