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在武汉签署合作备忘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新国发2号文件和部省合作协议精神,支持贵州深入推进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三水”协同共治,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杨三可、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局局长徐翀代表双方在备忘录上签字。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围绕加强水生态监测能力建设、加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加强项目申报指导与帮扶、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互动交流以及打造区域合作试点示范等6个方面开展深入合作,特别是在赤水河、乌江、清水江等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项目谋划、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水生态保护修复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贵州支持。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罗鸿翔及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国平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