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四川省水利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召开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安排部署四川省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相关工作。四川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四川水利借势借力高标准谋划推动水利法治工作。《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水文条例》《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等重要法规陆续出台,构建了“1+12+N”的四川省地方水法制体系;水利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建立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公安、法检、水利联合行动,成功办结一大批重大涉水系统“行刑衔接”案件;川渝联合开展万达开毗邻区域水行政联合执法行动,强化全流域联防联控联治,形成水行政执法“一盘棋”工作合力。涉水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打开了四川河湖管理保护的新天地,水环境不断向好、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此次开展综合执法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水利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是维护四川河湖健康生命的现实需要,意义重大。要不断增强运用法治力量保护河湖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四川省情水情,进一步推进协同执法,形成一批本区域、本系统可复制、可推广的水行政执法四川经验做法,推动四川省河湖安全保护水平整体提升。
会议强调,综合执法行动是四川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首次五部门联合行动”,规格高、领域广,是今年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抓好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聚焦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河湖管理保护、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五大重点”领域,采取约谈一批、挂牌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信用监管一批、移交司法一批“六个一批”执法措施,“重拳出击”依法打击河湖领域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四川水事秩序明显好转、河湖安全持续改善、协作机制更加顺畅的目标。
会议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对接各相关部门,深化协作长效机制,切实形成行业河湖安全领域行政监管、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三统筹”的工作合力。各级审判机关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及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畅通河湖安全行刑衔接机制,以高质量司法筑牢四川省河湖安全保护屏障。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涉水污染诉讼监督,推动矛盾化解,加大四川地区水环境公益保护力度,做到检察履职一盘棋,深化纵向、横向一体履职办件机制,探索协同治理,切实保障河湖安全。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水域治安防控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各类涉水违法犯罪,强化协作配合、强化执法联动,形成打击河湖违法犯罪合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协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行执法职责,统一部署,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实现河湖安全综合执法行动的工作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水利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水利厅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综合执法监督处)主要负责人就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做了工作安排。各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