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出示驾照,我们要对汽车的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测。”近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宿迁市公安交警部门在位于市湖滨新区的一处交通卡口,带领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部分机动车开展尾气抽检专项行动。
现场设立了机动车尾气检测点,对过往的重型柴油车进行尾气抽检。现场,交警检查车辆驾驶人证件,登记车辆相关信息,有序引导车辆接受机动车尾气检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将取样探头伸入机动车尾气排放口,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指数实时传输到监测仪屏幕上,利用检测仪器对机动车尾气进行精确检测。
“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抽测柴油货车342辆次,暂未发现超标排放行为。”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王崧介绍。
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钱亚平表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进一步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对高危污染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示曝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此外,为有效防治宿迁扬尘污染,连日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强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标准排放柴油车淘汰工作。强化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定期召开会商会,分析当前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推进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定期通报和督导帮扶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国三及以下标准排放柴油车淘汰工作完成情况,针对淘汰工作未达序时进度要求县区,主动开展督导帮扶。今年以来,全市共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排放柴油车2471辆,完成年度目标的61%。
围绕大气国控站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重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工作,确保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登尽登”的同时,对政府划定的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城市规划区、工业集中区等区域开展排放监测。
“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卡车等工程机械。此外,材料装卸机械、叉车、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水泵等也在专项整治范围内。”王崧表示,对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深度治理,依法查处排放不达标或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断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水平,全力守护“宿迁蓝”。
据统计,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共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17台次,立案查处4起冒黑烟机械施工行为,公开曝光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