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9日遂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遂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创建工作背景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提出“五位一体”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遂平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3〕209号)《河南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豫环文〔2020〕115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为依据,组织编制了《规划》。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五章:
第一章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第二章规划总则。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第三章规划任务与措施。包括加快建设生态制度、着力强化生态安全、科学优化生态空间、稳步发展生态经济、大力倡导生态生活、积极弘扬生态文化。
第四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主要包括工程内容与投资预算、效益分析。
第五章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考核、加大资金保障、加强人才技术保障、引导社会参与、实施定期评估。
三、《规划》的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分析遂平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条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与遂平县的生态环境、资源禀赋、人文特征、经济基础紧密结合,针对地域特征量体裁衣,注重遂平县区域环境差异性以及生态服务功能的特殊性,充分彰显遂平的区域特色,依据现有开发强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科学合理实行差别化的开发和保护策略,提出针对遂平县特点的对策措施。
二是坚持分段实施。《规划》范围是遂平县全部行政区域,总面积1070.36平方公里,18个乡镇(街道、管委会),203个行政村(居委会)。规划期限,以2022年为基准年,近期:2023-2024年,全面建设阶段;中期:到2025年,稳步提升阶段;远期:2026-2030年,持续优化阶段。按照目标和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分阶段实施的思路,确保创建工作的成效。
三是坚持统筹推进。围绕遂平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总体目标,抢抓中部地区崛起、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机遇,力争通过5-8年努力奋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涵养能力显著增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美丽城镇、美丽园区、美丽乡村、美丽景区全面建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蔚然成风,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全面形成,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成“西游胜地、优农绿城”,让绿色发展成为遂平的“靓丽底色”,并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提供遂平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