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提升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着力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18日前反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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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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