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龙港市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龙港市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CG2023266
项目名称:2023年龙港市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784100
最高限价(元):87841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龙港市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784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含运输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1)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2)代理机构于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龙港市站港大道龙港客运中心5-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易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918118
质疑联系人:易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918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世纪大道华鸿中央公园2期12幢1601室
传 真:0577-68807257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07257、17395770925
质疑联系人:郑发望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8072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督查科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 真:0577-68081810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