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危害人体健康。依法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是预防和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必要措施。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根据《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其中,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3级;臭氧(O₃)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为预测日AQI>150持续2天及以上。
在预警发布方面,《预案》明确,对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达到启动相应预警级别或区域应急联动标准时,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或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预警,保障应急响应措施提前有效落实。对O₃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当预测O₃浓度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可发布预警。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对济南部分区域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根据《预案》,对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实行分级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3个等级。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对O₃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不再区分应急等级。发布O₃预警时,启动O₃重污染应急响应。
《预案》明确,要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原则,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应急保障;要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措施,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降低对企业正当生产经营的影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施行强制措施产生安全隐患。
在分级响应方面,《应急预案》明确了PM2.5重污染分级响应措施和O₃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PM2.5重污染Ⅰ级应急响应时,在市、区县教育部门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弹性教学等措施。接到红色预警且日AQI达到500时,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停止所有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工程施工现场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以及地下工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