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十四五”呼和浩特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近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呼和浩特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年-2025年)》《呼和浩特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2-2030年)》,细化了“十四五”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水治理目标和任务,对巩固全市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相衔接将起到有力支撑。
据了解,两部规划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编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紧扣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旨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全市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以及以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两部规划按照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原则提出指标目标,其中,《呼和浩特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重点阐述了呼和浩特市畜禽养殖规模、污染防治现状、环境承载力、“十四五”时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及任务,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呼和浩特市农村污水治理规划》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性目标,主要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和分类提升改造,重点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沿黄流域(流域3公里范围内)、城乡结合部等七类村庄污水,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到2030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农村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支撑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实现。
两部规划还从拓宽资金渠道、完善评价机制、强化环境监管、开展效益评估等方面综合施策,确保规划有力有序进行,目标任务落实见效,努力为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水治理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