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川环规〔2022〕1号),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工作,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启动了修订工作,起草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及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书面反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洛绒巴登
联系电话:028—8058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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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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