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污水处理站维护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站维护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FDYK-F3019(GXCZ-A1-23500366)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起1年,优先续约,最多不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且注册成功,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中,需提供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采购
方式: 在“国信采购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在上述“国信采购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注册成功后购买文件。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ML0936@foxmail.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有关禁止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_《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电子邮箱:LML0936@foxmail.com
缴纳谈判文件,谈判保证金及服务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
账 号:1109208650102012300018287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资格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谈判资格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谈判文件判定,标书款费用需公对公付款或现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 0314-5981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18849200936、19903511889
联系方式:张先生、梁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梁先生
电 话:18849200936、1990351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