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生态环境部12月26日发布《核电厂液态流出物 总β放射性测量 标准曲线法(征求意见稿)》,为规范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的测量方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预防核电厂放射性污染,发布此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
标准适用于核电厂运行状态下液态流出物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的测量,事故状态下参考使用。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核电厂液态流出物 总β放射性测量 标准曲线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核电厂液态流出物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核电厂液态流出物 总β放射性测量 标准曲线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月2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意见电子版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李飒、马磊
电话:(010)65646036、65646035
传真:(010)65646904
邮箱:lisa@chinansc.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核电厂液态流出物 总β放射性测量 标准曲线法(征求意见稿)
3.《核电厂液态流出物 总β放射性测量 标准曲线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