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河池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到,到2025年,完成首批试点项目建设与验收,总结宣传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标准与管理体系。持续优化提升建设效果较好的试点项目,推动碳排放总量逐步降低并趋近于零,探索零碳排放区建设模式。
《方案》提到,以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园区管理单位为建设主体。园区应已被纳入自治区级及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名录,园区能源结构以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主,在保证工业企业或研发办公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工业过程排放,着力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机制,推进创新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建设期内应实现园区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和碳排放总量稳步下降。
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具体要求为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逐步提高绿色建筑比重。加大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提高常规能源利用效率和能源产出率。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积极参与绿色电力消费,提升运输工具等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利用光伏、浅层地温能、生物质能、空气源等可再生能源。推进区域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再生水回用率。强化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实行产业绿色准入管理,全面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建立能源、环境及碳排放统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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