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2月22日,四川成都市西片区2024年污水污泥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大邑宏亮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6033.012万元。
项目招标供应商为大邑县水务局,服务范围为2024年成都市西片区污水污泥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所涉崇州市、邛崃市、新津区、蒲 江县、大邑县五个市县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包括供应商须承诺进行处置的污泥以及临时堆放的污泥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污泥处理处置的场地及相关设施,且保证日处理污泥388吨及以上(污泥含 水率按80%计,污泥含水率不足或超过80%均折算为含水率80%)的处置能力,处置设施符合环境 规范,污泥暂存池具有防雨、防洪、防渗措施。严格执行污泥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污泥处置服务单位在接到涉及区市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后 ,应核对转运污泥的《污泥转移单》,并上报大邑县水务局、大邑县生态环境局。服务单位应严格按照污泥处置规范要求开展污泥处置工作,保证污泥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工艺正常运行。污泥经处置后,应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由采购人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 处置后的泥质进行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每月至少一次,检测指标根据处置后污泥的最终 去向而定。采购人将不定期对检测情况进行抽查或委托监测机构对处置后的泥质进行监测。
项目服务时间为3年,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如果政府方对污泥处置另有安排 ,则合同终止,采购人不赔偿供应商损失。中标方大邑宏亮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注册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内蒙古大道429号2栋1楼,法定代表人为周丰。经营范围包括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环保工程设计;环保工程施工;国内贸易代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固体废物治理;城市垃圾清运服务;环境卫生管理。
中标公告如下:
2024年成都市西片区污水污泥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16
二、项目名称:2024年成都市西片区污水污泥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大邑宏亮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大邑县青霞街道梓潼村15组38号60,330,1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大邑宏亮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采购标的:2024年成都市西片区污水污泥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2024年成都市西片区污水污泥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所涉崇州市、邛崃市、新津区、蒲 江县、大邑县五个市县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服务要求:(一)★供应商须承诺进行处置的污泥以及临时堆放的污泥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一 切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污泥处理处置的场地及相关设施,且保证日处理污泥388吨及以上(污泥含 水率按80%计,污泥含水率不足或超过80%均折算为含水率80%)的处置能力,处置设施符合环境 规范,污泥暂存池具有防雨、防洪、防渗措施。(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三)★供应商应承诺: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县级或以上环保行政部门针对本项目处置场所 或处置设施的环境影响批复文件,且处置能力满足本项目处置要求。(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四)污泥处置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污泥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污泥处置服务单位在接到涉及区市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后 ,应核对转运污泥的《污泥转移单》,并上报大邑县水务局、大邑县生态环境局。 2、服务单位应严格按照污泥处置规范要求开展污泥处置工作,保证污泥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工艺正常运行。 ★3、污泥经处置后,应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由采购人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 处置后的泥质进行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每月至少一次,检测指标根据处置后污泥的最终 去向而定。采购人将不定期对检测情况进行抽查或委托监测机构对处置后的泥质进行监测。(注:无 论何种去向,处置后污泥的接收单位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具备接收资格,投标时提供 处置后污泥的接收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取样时服务单位应当同时邀请大邑县水务局、大邑县生态环境局现场确认,大邑县水务局、大邑县生 态环境局对检测报告进行备案。具体监管职能如有新文件产生,则按最新文件执行。(投标时提供承 诺函) ★4、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处置后的污泥去向,合同签订前提供最终无害化处置单位资质、环评手 续及合同等相关资料,不得违规和违法处置。(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5、污泥处置及计量 (1)各区市县涉及污水处理厂污泥自行运输至污泥转运点(大邑县青霞街道梓潼村),供应商需按 照采购人的要求到污泥转运点进行污泥收集转运至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的处置场进行处置(整个过程 涉及由供应商产生的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本项目投标单价最高限价427元/吨中,供应商需在符合相关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自行完成。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转运车辆需采用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车容车貌整洁,车况良好,转运过程不 得随意倾倒。采购人抽查时一旦发现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有倾倒污泥的行为,将处以5 万元/车·次的 罚款,并承担污泥清理处置等相关费用。 (3)污泥转运车辆需按采购人要求安装卫星定位(GPS/BDS),终端数据能够自行实时传送到采购 人处。污泥转运须按既定路线进行,不得随意偏航,采购人抽查时一旦发现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未按 既定路线行驶,将处以2 万元/车·次的罚款。 (4)污泥收集转运时,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过磅称重后,双方在《污泥转移单》上签字。 (5)污泥处置量原则上以各区市县污水处理厂称重数据为准。污水处理厂的称重数据与中标供应商 投标文件承诺的处置场称重数据不符时:a、若中标供应商称重数据高于污水处理厂数据,以污水处 -第14页- 理厂数据为准;b、若中标供应商称重数据低于污水处理厂称重数据,相差2%以内时,按此部分污泥 处置费的10倍处以罚款,由采购人在当月污泥处置费中扣缴,并启动相关追究责任调查,查明该部分 最终去向。 (6)中标供应商应每月提供给采购人各区市县涉及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理单各一份(各污水处理 厂出厂污泥运输称重单、到达转运点称重单、到达污泥处置场地称重单)。每月月底采购人、供应商 和各区市县涉及污水处理厂对本月污泥处置量进行核对,经采购人、供应商和各污水处理厂共同确认 的污泥处置量作为污泥处置计量和结算依据。 6、在生产过程中确保废水、废气、废渣不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并做好污泥控制的措施和预案 ,同时供应商的最终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2024年成都市西片区污水污泥处置市 场化服务项目污水污泥处置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要求。 7、供应商应保证处置中、处置后及临时堆放的污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8、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供应商作业期间发生的各类 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服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 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3年,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如果政府方对污泥处置另有安排 ,则合同终止,采购人不赔偿供应商损失
服务标准:污泥及衍生产品应根据其最终处置去向,满足相对应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 准》(GB4284-2018)、《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城镇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泥质》(GB/T24600-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 质》(GB/T25031-20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CJ/T314-2009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CJ/T309-2009)或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及行业相关标准。合同履行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最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
金额(元):60,330,12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喻爱华、张娜、古晓辉、阚英、方新红、辜自强(采购人代表)、栗正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0.799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012923210200001556[2024]00022;2、因系统原因无法填写处置单价元/吨,故在此说明本项目为单价合同,中标人投标报价:60330120.00元,单价:426元/吨。3、监督部门: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水务局
地址: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
联系方式:88282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汇信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五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302
联系方式:028-875491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老师
电话:028-87549149
四川中汇信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