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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和县城区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2024-04-19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4
04/1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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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装修垃圾 工业固废 固废处理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浙江云和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云和县城区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

内容显示,有物业管理的区域(含居民小区、沿街商铺、商业综合体等),由物业公司在管理区域内设置1到3个装修垃圾收集点,无物业管理的区域,由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至少一处装修垃圾收集点,并引导居民、业主对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和袋装化投放。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在装修前应到所在的物业(社区)进行申报。申报时签订装修垃圾规范处置承诺书,按袋装化、定点堆放、密闭运输的要求规范处置装修垃圾。

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或个人要选择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负责辖区装修垃圾的统一清运,并配备专门装修垃圾运输车辆;或者委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按照运处一体化原则统筹进行装修垃圾清运处置。装修垃圾运输产生的清运费,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收取。

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废物混入装修垃圾的、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装修垃圾的、处置装修垃圾的单位未实行密闭化运输的、在运输装修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装修垃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等装修垃圾处置违法行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

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云和县城区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推进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 号)《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云和县城区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我中心。

1.联系电话:0578-5525076(联系人:柳媛媛)

2.邮寄地址: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南门路41号(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电子邮箱:1241480411@qq.com

4.在线留言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

附件:云和县城区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云和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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