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关于征求《深圳市厨余垃圾处理厂监管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8日。
内容指出,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厨余垃圾处理厂(以下简称“厨余厂”)运营监管水平,健全各级环卫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监管内容,规范监管行为,确保厨余厂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监管协议的规定,提升厨余垃圾处理水平和城市形象,特制定本指引。
区级监管部门应综合采用驻厂监管、现场巡查、信息化监管、环境监测、专家评估等多种方式,督促运营单位加强厨余厂日常管理,并做好运行、设备、安全、环保监管及异常处理要求。应督促运营单位建立完善的设备台账,主要内容包括:设备、主要部件、备件、易损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时间、维修时间、更换时间、报废时间及相关费用,每月定期更新 1 次。
全文如下: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征求《深圳市厨余垃圾处理厂监管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环卫管理法治化建设,推进环卫治理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经研究,我局局党组将《深圳市厨余垃圾处理厂监管工作指引》制定工作列为2024年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厨余垃圾处理厂监管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为确保该项监管工作指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现公开征求社会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6月8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s://cgj.sz.gov.cn/)“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政务服务-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233号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中心,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厨余垃圾处理厂监管工作指引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厨余垃圾处理厂监管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厨余垃圾处理厂监管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