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萌生环保于近期收到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阅,萌生环保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处置台账、SMP 车间 2023 年出入库台账汇总表和柔性填埋 2023 年超范围出入库台账汇总表等台账记录。记录显示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 2023 年处置废物类别为 HW49(除活性炭)、HW08、HW17、HW21、HW23、HW24、HW34、HW35、HW36、HW48、HW50 类危险废物共计 2650.737吨,柔性安全填埋场 2023 年处置 HW06、HW08、HW34 类危险废物共计 7629.83 吨,水泥窑协同和安全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类别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不一致,未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处置经营活动。依据相关规定,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萌生环保作出罚款150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由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属持股65%股权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2日,注册地位于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法定代表人为张秉权。
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