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8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内容指出,马鞍山市经开区、当涂经开区成功创建国家绿色园区,该市9个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并报送省发改委备案。建成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42家,8家矿山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1家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以点带面,大力推进和县化工园区、慈湖高新区建设“无废园区”,成功创建“无废工厂”、“无废矿山”等“无废细胞”68个。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正在起草《安徽省“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拟同步印发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明确我省“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价体系。2024年,我厅从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400万元支持各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马鞍山博望高新技术开发区、马鞍山含山经济开发区开展“一园一策”编制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推动实施循环化改造,进一步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
全文如下: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8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余密欧代表:
您和万剑平等10名代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支持马鞍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的议案》,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马鞍山市“无废城市”工作进展
(一)完善协调联络机制,强化顶层设计
马鞍山市是我省列入全国“无废城市”建设三市之一,已设立市级“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强化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和跟踪调度。该市出台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任务责任清单、重点工程项目清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方案及评估细则,总计50项考核指标,101项主要任务,36项重点工程项目,8类200个“无废细胞”。
(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源头减量
1.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作。马鞍山市经开区、当涂经开区成功创建国家绿色园区,该市9个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并报送省发改委备案。建成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42家,8家矿山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1家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以点带面,大力推进和县化工园区、慈湖高新区建设“无废园区”,成功创建“无废工厂”、“无废矿山”等“无废细胞”68个。
2.深化农药化肥“双减”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绿色防控技术,持续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该市推广午季作物配方肥1.1万吨,配方肥应用面积60万亩,秋季重点推广水稻侧深施肥技术,推广水稻配方肥2.1万吨,水稻测深施肥面积20万亩。该市建立农作物绿色防控点57个,示范片面积达141.6万亩。
3.推进绿色建筑节能改造。编制完成市级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待评审发布,将鼓励推广绿色建材应用的条款纳入了待发布的《马鞍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协同推进。2023年该市所有新建建筑均为绿色建筑。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能力保障
1.全面提升固废处置能力。持续推动大宗一般工业固废再利用,基本实现冶炼渣再利用、矿山废石建材加工、矿渣微粉加工等规模化与专业化。初步形成了冶炼渣金属回收—冶炼利用—建材兜底的大循环产业链和垃圾分类、物资回收—造纸、塑料、家电拆解等行业分类利用的专业循环产业链。建成投运马鞍山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一期、国能神皖城市污泥掺烧项目、万能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发电项目、光大及海创双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一揽子项目,有效补齐该市固废处置能力短板。逐步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就地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2.推动“无废集团”建设。以宝武“无废集团”建设为契机,推动宝武马钢在固废ERP集成系统的基础上,以电子标签为纽带打造产生链、收集链、调配链三大骨架,建立固废综合管理驾驶仓,实现宝武马钢固废全生命周期的“三链一仓”应用场景。持续推进“固废不出厂”自循环产业模式,推动工业固废在集团内部协同循环利用。建成运行马钢股份能环新建建筑部污泥干化项目、马钢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马钢新特钢项目渣处理配套工程项目、宝武马钢危险废物贮存库等一批项目,提升该市工业固废综合处理能力。
(四)加强无废文化宣传,引导群众参与
通过新闻、公益宣传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2023年,马鞍山日报社、市广电台等市直新闻单位报、屏、网、微、端等全媒体平台共刊播“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稿件900余篇,公益广告7000多次。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无废城市”宣传专栏已连载28期滚动信息。
2、提案意见相关工作情况
(一)加强“无废城市”建设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安徽省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纳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我厅正在按序时进度开展《办法》修订工作。
(二)强化“无废城市”建设政策基础。我厅正在起草《安徽省“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拟同步印发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明确我省“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价体系。2024年,我厅从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400万元支持各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马鞍山博望高新技术开发区、马鞍山含山经济开发区开展“一园一策”编制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推动实施循环化改造,进一步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
(三)完善“无废城市”建设标准体系。持续推进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标准体系。省市场监管局指导企业积极制定塑料替代品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塑料替代品产品标准《可生物降解基材胶带》(Q/HY 0006-2023)、《TL-III型快速降解的果冻包装壳》(Q/TL002-2023)等5项标准。磷石膏、铜尾砂道路材料应用技术规程两项省级地方标准正在制定中。
(四)积极支持“无废集团”试点工作。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复函同意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无废集团”试点工作。我厅积极支持宝武马钢按照《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无废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探索集团内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共享、推动冶金炉窑协同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等工作,推动“无废集团”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五)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我厅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协同推动无废企业、无废园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循环化园区等建设工作。2024年,配合省工信厅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评审和上报工作,推荐2个“无废园区”和5家“无废企业”。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省直相关部门高标准推动我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价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等,推动各类“无废细胞”建设工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68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