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宁夏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关于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指出,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109国道以东、红礼路以北,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厂内。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惠安市政产业有限公司,工程估算总投资为5500万元,其中工程费4848.805万元,其他费360.26万元,预备费290.93万元。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对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厂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共计8大类、36套、532组(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
全文如下: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95号
宁夏惠安市政产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宁夏惠安市政产业有限公司关于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惠安发〔2024〕32号)及其附件收悉。经区级会议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4-640205-04-01-832117)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现石嘴山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和水量波动较大,加上设备设施工况较差,处理系统容易瘫痪,运行效果不佳,满足不了红果子镇水环境治理需求,且四污目前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一级A标准,不能满足IV类水质要求。为了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水生态环境治理,达到提升红果子镇水环境污染防治能力的目标,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109国道以东、红礼路以北,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厂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
宁夏惠安市政产业有限公司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对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厂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共计8大类、36套、532组(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7月—2025年8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5500万元,其中工程费4848.805万元,其他费360.26万元,预备费290.93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自治区统筹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
八、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