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浙江杭州市钱塘区住建局发布《钱塘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级资金补助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
内容显示,补助对象为全区纳入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考核、新建项目启动资金以及对原有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和实施“污水零直排村”建设的街道。
补助标准包括日常运行维护、设施维修、建设改造以及“污水零直排村”建设等。其中,运维费用按街道与运维单位合同约定金额结合考核结果拨付,区级财政按合同单价60%进行补助,每户补助标准不高于90元,超出部分由街道自理。运维户数以街道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数为准。设施维修包括终端、管网、设施、设备等的破损修复更换和日常运维电费,区级按100元/户实行补助,核算明细后未到100元/户按实际金额补助。
原文如下:
《钱塘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级资金补助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意见征求
为确保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持续、有效、健康发展,推动农村水环境提升再上新台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6号)、《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杭州市钱塘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级资金补助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7月22日前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反馈。
公式日期: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2日
联系人:吴国伟
联系电话:0571-82983681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钱塘区住建局村镇建设科)
电子邮件:wuguowei@qt.hz.gov.cn
附件:
1.关于印发2024年《杭州市钱塘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级资金补助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的通知.docx
2.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级资金补助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的制定说明.docx
杭州市钱塘区住建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