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多次指出:污染防治,防在前、治在后,预防是环保的第一要务。这就要求通过规划环评在决策链前端的早期介入,将“源头严防”理念有机融入产业规划、城市规划、流域与区域规划中。
陈吉宁认为,当前规划环评落地难已经成为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发挥的“拦路虎”,如果不尽快在制度设计和执行上实现大的突破,大范围的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将难以遏制。
春节刚过,一系列环评制度性文件密集出台。2016年2月24日,环保部印发了《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提升规划环评质量,充分发挥规划环评优化空间开发布局、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以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
除此之外,近期的环评文件还包括《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等六个。纵观这些环评文件,一个重要的关键词,便是“规划环评”。
环保部近期为何频频出拳规划环评?规划环评领域有哪些动向?
规划环评密集出拳
2015年以来,环保部在环评领域掀起了阵阵风暴。先是“红顶中介”脱钩,而后严格了环评机构资质的审批。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出拳,意在规划环评落地。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多次指出:污染防治,防在前、治在后,预防是环保的第一要务。这就要求通过规划环评在决策链前端的早期介入,将“源头严防”理念有机融入产业规划、城市规划、流域与区域规划中。
近期出台的系列环评制度性文件,则是从不同方面,促使环评可以参与宏观综合决策并发挥源头预防的作用。
其中,《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切实推进在规划环评中严守“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提升规划环评质量,充分发挥规划环评优化空间开发布局、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
《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则是强化了规划环评的刚性约束,推动项目环评落实规划环评成果,形成联动反馈的内部工作机制。
《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到,在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流域实行规划环评会商,推进区域、流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
此外,环境保护部还联合国土资源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联合制定并发布文件。
为何重提规划环评
事实上,早在200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就确立了规划环评制度。然而经过了十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环评制度仍然主要针对于建设项目。规划环评长期滞后于建设项目环评。
2015年12月,环保组织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发布了《十二年来我国规划环评制度发展与实施观察》报告。其中写道:“对环境产生严重的、不可以逆影响的,实际往往不是建设项目,而是相关规划。建设项目通常只是规划实施的表现形式。”
上述报告列举了环评制度十多年来的问题:规划环评的法律地位低、评价范围窄、支撑规划环评的导则体系尚未有效建立。
“长期以来,规划环评编而不评、未评先批、评而不用等现象屡禁不绝。既是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突发环境事件的罪魁祸首,也是布局混乱、产能过剩、开发无序的主要原因。”环保部副部长潘岳亦指出问题的严重性。
“落地难”如何破局
陈吉宁认为,当前规划环评落地难已经成为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发挥的“拦路虎”,如果不尽快在制度设计和执行上实现大的突破,不能在参与宏观综合决策、优化空间布局和严格区域环境准入方面充分发挥重要作用,大范围的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将难以遏制。
潘岳这样表示:这批制度安排的首要重点就是要推动规划环评落地。以规划环评为引领,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政策执行方面,环保部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责任追究的通知》,对情节严重的环评违法行为,可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的上述报告亦从规划环评的范围、约束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方面对规划环评的改善提出建议。“规划环评信息公开任重道远,特别需要在全本和审查意见公开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报告写道。
为推进规划环评落地,环保部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修订,力争在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管理程序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取得突破,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已纳入立法机关的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