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前海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49团总干渠、北干渠、南干渠、独二支渠、北干1连1支渠防渗改建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第三师前海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49团总干渠、北干渠、南干渠、独二支渠、北干1连1支渠防渗改建工程),已由兵水农水【2016】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第三师前海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49团总干渠、北干渠、 南干渠、独二支渠、北干1连1支渠防渗改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位于第三师49团。
2. 2 建设规模:本次工程第三师49团防渗改建总干渠、北干渠、南干渠、独二支渠、北干1连1支渠共计5条渠道49.904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147座。
2. 3 招标范围:本次工程第三师49团防渗改建总干渠、北干渠、南干渠、独二支渠、北干1连1支渠共计5条渠道49.904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147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 4 标段划分:施工划分为四个标段,监理划分为四个标段。
2. 5 施工工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
监理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监理标段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水利水电专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另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疆外企业)。
施工标段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另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疆外企业)。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证件,如缺任一证件都将不予报名。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4月30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号持单位本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 2 招标文件费:监理每标段售价:2000元;施工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 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监理标段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施工标段为2016年5月19日上午11时30分,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负一楼)。
5.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日报、兵团政务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三师前海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49团总干渠、北干渠、 南干渠、
独二支渠、北干1连1支渠防渗改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第三师49团
联 系 人:代毅
电 话:1588688812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号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张帆 赵丽
电 话:0998-2879676
8. 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0998-2521466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标办:0998-2521679
9. 公告日期: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