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大唐重庆石柱发电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环保验收。
专家组通过踏勘现场,听取该公司对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经认真讨论,认为改造工程总体按前期可研及技术方案进行实施,根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外排污染物能满足《煤电机组达到燃机排放水平环保改造示范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60号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3月9日以渝环〔2017〕74号《关于同意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通过环保验收的批复》对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进行了批复。至此,该公司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圆满落幕。改造后该公司各项排放指标均优于国家超低排放要求,改造预期目标全部实现。此前,该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于2017年1月4日顺利通过环保验收并已取得了验收批复,成为重庆市首台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环保验收的机组。
据悉,改造过程中,该公司坚持方案“优”字当头,以优于现行排放要求5mg/m3标准设计,为打造“绿色大唐”,实现绿色战略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