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认真落实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强化农业生产污染综合防治,加大农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山东作为农业、农村大省,农村
污染治理总体较好。据粗略统计,全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84%、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6%,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比例达到82%,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9.59%。但目前全省农业农村生态问题依然突出,农药使用量居全国首位,化肥使用量居全国第二位,畜禽粪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农村河道坑塘污染亟待整治,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尚未完全划定。
按照部署,山东将从五个方面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一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的划定,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对可能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等进行排查整治。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二是调整农业投入结构。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大力推广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技术,减少盲目用药、乱用药、滥用药。到2020年,全省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提高配方施肥的精准性,提高化肥利用率。
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以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为方向,整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加强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
四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配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到2020年,5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五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实施小流域生态清洁工程,推动农村河塘整治、开展保护与修复,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