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漯河市部分闸门、污水提升泵站及
污泥处理站委托运营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漯河市部分闸门、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泥处理站委托运营服务
1.2采购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9]- 67 号
1.3服务地点:漯河市南环(黑河东支、黑河西支、小村铺、毛寨)
1.4标的内容:南环2座污水提升泵站、4座闸门(黑河东支、黑河西支、小村铺、毛寨)、1座污泥处理站的日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对已移交污水提升泵站设施的巡视、检查、日常维修、年度维修、抢修、抢险等。
1.5委托运营服务周期:三年
1.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
二、公开招标公告及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和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为: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6日。
三、公开招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 年8 月 13 日
评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十楼)
评委小组成员名单:刘晓光、应钧、潘玲、杨辉、王根岭
四、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漯河市宏棉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最终报价:2990000.00元
委托运营服务周期:三年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
项目负责人:闫洪涛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参照漯采购【2018】16号文规定,按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1.5%+220万元*0.8%。收取金额为叁万贰仟陆佰元(?32600元)由中标、成交单位支付,应当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得现金结算。
六、公开招标成交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知道或应知道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中心
地 址:漯河市交通路中段
联系人:谢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李先生 曹女士 王先生
电话:0371-63976292 13674900002
监督单位: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395-31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