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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木家具及软体家具VOCs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9
08/23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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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VOCs检测 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治理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木家具及软体家具VOCs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木家具及软体家具VOCs现场快速检测设备
  项目编号:0613-1960230935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洁
  项目联系电话:021-325577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地址:上海市江月路900号
  联系方式:倪磊 021-543360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洁 021-3255772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木家具中VOCs采样系统装置及木家具中特定VOCs分析系统,1套。
  (2)软体家具中VOCs采样系统装置及软体家具中特定VOCs分析系统,1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仅接受源产地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产品。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1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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